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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是世界各国家庭中普遍存在的丑恶现象,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家庭中的弱者,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都有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而丈夫对妻子的暴力无疑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形式。
这种虐妻家暴,根源在于男尊女卑、家长制的传统庸俗。它严重损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试就虐妻家庭暴力的内涵、法律特征、危害性、预防及对策谈一些拙见,希望人们能从法律、社会、心理层面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给予更全面、具体、适当的帮助,从而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虐妻家庭暴力的内涵和法律特征:
1.虐妻家庭暴力的内涵.
在国外,对家庭暴力的研究和立法早于我国,经历了多年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例如,英国学者认为“家庭暴力是指男性伴侣在终止关系期间或之后,为了支配和控制女性而对女性实施的暴力和虐待”(无论这种行为是身体的、性的、心理的、情感的、言语的还是经济的等等。).
从英国学者的角度来看,“家庭”不仅指有婚姻和身份的生活共同体,还包括婚姻终止后的同居和暴力。行为不仅是直觉的,也是非直觉的。可见,家庭暴力是由许多不同的行为反映出来的共性,这些行为的共同目的是施暴者控制受害者。
我国学者普遍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部发生的侵犯他人身体、精神、性等方面的暴力行为。根据危害程度,分为重大暴力和一般暴力两类。
因此,从形式上看,家庭暴力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肢体暴力:包括一切肢体攻击,如殴打、推搡、掌掴、踢打、用工具攻击等。
2)语言暴力:用语言威胁、恶意中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词语,从而使他人感到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