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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顾名思义,发生在家庭、婚姻、血缘关系和收养关系之间。这种暴力通常是对身体的破坏、折磨、伤害、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和其他危害健康的行为。暴力的对象通常是没有经济地位或经济地位较低的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尤其是妇女和女孩。
常见的家庭暴力有三种:
一、暴力损害身体健康,如殴打、体罚、超重、超时体力劳动等;
二、破坏精神健康暴力,如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造谣、侮辱等;
三、暴力性行为主要是指在违反对方性权利的情况下,不顾对方的精神和身体,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家庭暴力生存的原因很复杂,但归根结底,原因有以下几个:
一、历史原因,如封建社会留下的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夫权思想等;
二、经济原因,妇女、儿童、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或经济收入低,在家庭中处于主导地位;
三、教育原因、教育落后和普及程度、法律教育、宣传力度导致法律观念淡化、道德观念异化;
四、管理原因、法律滞后、相关部门管理不够、重视不够等。
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的行为方式和后果在意义上是相同的。区别在于家庭暴力的持续性和频繁性,以及区别“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实质要件。
在家庭中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是违法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行为人所在单位进行调解、劝阻。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制止。
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要求,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和严重影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