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律师事务所

新闻分类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企业:重庆高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律师

电话:023-58116650

手机:13896383799

邮箱:gaoshanlawyers@163.com

网址:www.wzgsls.com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清堰街2号

谁承担友情代驾事故责任?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法律资讯 >> 行业新闻

谁承担友情代驾事故责任?

发布日期:2022-04-08 作者: 点击:

【案情】

钟某和谢某一起参加同学聚会,钟某在聚会上喝酒,回来后让滴酒的谢某代为开车送他回家。车辆行驶到三岔路口时,误闯红灯,撞上了从对面骑电动车的陈某,造成陈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后,陈某向谢某索赔,但谢某和钟某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产生争议。

【分歧】

对于本案中陈某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意见认为,谢某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因是车主钟某已将车辆的管理、控制和使用全部交给谢某。现在,由于谢某的过错,交通事故的发生应由实际司机谢某承担。

二种意见认为,钟和谢应承担连带责任。原因如下:1。谢对交通事故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2。司机谢出于朋友的感情,为钟免费驾驶,车辆运行目的地也由钟指示,钟对车辆制权,车主钟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管析】

原因如下:

在这种情况下,谢某是钟某的朋友,谢某是钟某的司机,没有收费。应当认定,司机谢某与车主钟某之间存在免费帮工关系。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三条的规定,为他人免费提供劳务的帮工在帮工活动中造成损害的,被帮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要求帮工和被帮工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钟作为被帮助的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交警部门认定机动车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表明谢在驾驶过程中有重大过失,应与钟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谢某、钟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文网址:http://www.wzgsls.com/news/624.html

关键词:万州律师事务所,重庆律师事务所,万州律师

最近浏览:

  • 在线客服
  • 联系电话
    13896383799
  • 在线留言
  • 手机网站
  • 在线咨询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