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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房屋的类型以及拆违建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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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房屋的类型以及拆违建有补偿吗?

发布日期:2020-12-07 作者: 点击:

在城乡规划越来越完善的今天,可以看到很多房屋的建设并不符合规定,那么哪些房子是违规建筑呢?拆违建有补偿吗?

一、违建房屋有哪些类型?

1、未通过审批而强行占用已经规划为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用地等的建筑,是强拆范围内的违建房屋。

2、没有按照申建审批成功的那张设计图而自行施工的建筑物。

3、没有经过村集体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者通知或者申请了改建、加建房屋但是未成功,就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

4、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者村民自用宅基地等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在经济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者股份合作公司额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而兴建的建筑。

6、在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者村民自用的宅基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或者超过了市政府的标准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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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经批准擅自将工业厂房、家用住宅和其他建筑物等改变成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

8、属于临时建筑,但超过了使用期限的建筑。

9、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类型建筑。

二、拆违建有补偿吗?

违建是违法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可以随时拆除,且没有补偿。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马上拆除。

此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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