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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拘留或者控制.
2.对于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严重伤害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不少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96条的规定,此处提到的"严重伤害"是指:,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1)使身体残疾或毁人; (2)导致听力,视力或其他器官功能丧失; (3)对个人健康的其他重大危害.其中,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 ","主要是指上述严重伤害,在受伤时危及生命或在伤害过程中可能导致危及生命的并发症,以及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其他伤害,包括头部受伤和颈部损伤. ,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损伤,脊髓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烧伤,冻伤,电击,伤害因素造成的物理,化学或生物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严重伤害的识别主要基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3.对于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或因严重残忍造成严重伤害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不少于十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导致死亡"一词指的是该行为.为了损害他人健康而伤害他人的人,但受害者由于其他原因未及时或有效地接受治疗或导致受害者死亡. "特别残忍的手段"意味着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使用毁容,挖眼,切断人们的脚和其他特别残忍的伤害他人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