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律师事务所

新闻分类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企业:重庆高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律师

电话:023-58116650

手机:13896383799

邮箱:gaoshanlawyers@163.com

网址:www.wzgsls.com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清堰街2号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房东违约了用法律该怎么赔偿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法律资讯 >> 行业新闻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房东违约了用法律该怎么赔偿

发布日期:2018-11-22 作者: 点击:

  1、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署的买房条款,能否触及到违约金条款。


  2、假如有细致的条款,你也同意不购置此房,能够按违约条款走。


  3、假如没有详细的违约条款,需求与购房者沟通协商。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关于违约的一个断定,最大水平挽回你自己的损失。


  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怎样办: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能够依据买受人本人想如何处置而决议怎样处理。详细为:


  1、假如想继续实行合同,主张延期实行违约金,合同普通是商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2、假如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普通合同商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恰当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展;没有采取恰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展的,不得就扩展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避免损失扩展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当。


  假如当事人既商定违约金,又商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能够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假如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依据法律规则,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益,能够向法院恳求请求对方继续实行合同。假如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曾经构成了歹意违约,形成合同不能继续实行,这时买房人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同时请求出卖人依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义务。


  2、出卖人请求进步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践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署合同后以为房子卖得太廉价了,请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状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冻结所购房屋,停止财富保全,避免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署的合同不能继续实行,同时请求法院断定出卖人继续实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请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状况下,买房人假如在买房时曾经晓得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置房屋的,在共有人请求断定合同无效时,是能够取得支持的。但假如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普通是以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能够请求继续实行合同。

本文网址:http://www.wzgsls.com/news/439.html

关键词:重庆律师事务所

最近浏览:

  • 在线客服
  • 联系电话
    13896383799
  • 在线留言
  • 手机网站
  • 在线咨询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